爱西外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30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西安的哥宝鸡被害案告破 19岁嫌疑人索钱遭拒动恶念

[复制链接]

227

主题

27

好友

1万

积分

管理员

www.lxd.cc

Rank: 9Rank: 9Rank: 9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2-24 00:28
  • 签到天数: 12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社区QQ达人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10:32: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simg]http://www.xiancity.cn/upload/news/201110/20111030081155536.jpg[/simg]
      昨晚,嫌疑人胡某被警方从陇县押解回宝鸡
      “你不要动我,我跟你们走。”原来,他逃到了陇县爷爷家。警方抓到他时,他身上穿的还是带血的上衣和裤子。昨晚9时许,涉嫌杀害西安“的哥”吴师傅的19岁男子被警方押解回宝鸡。" q( R, m9 j6 v0 [) E. ]
      西安“的哥”宝鸡被害案在案发60多小时后成功侦破。
    ) m2 f9 i+ y  C4 Y% U& J  ■西安打工一个月没挣到钱
    ( m0 ?) _+ F1 R0 c$ f  据19岁的犯罪嫌疑人胡某交代,5年前,他从老家陇县温水镇随打工的父母去了新疆,一个月前和父母闹了点矛盾,被父亲打了一顿,于是他便独自回到西安,想自谋生路。在一小饭馆当了一个月的服务员,但打工艰难,收入又不多,这一个月来他没挣到什么钱。3 P" z9 D, O" W$ q, S/ y
      身上只剩下5元钱了,他寻思着怎么才能弄到钱。10月26日,他用身上最后的5元钱买了把匕首。当晚他在西安市凤城二路乘上了吴师傅驾驶的出租车,谎称返回宝鸡老家。. ~* v9 Z4 C/ c; f4 W+ p/ r% r
      胡某虽然出生在陇县,但是对宝鸡市区的地形并不熟悉。27日凌晨1时40分许,乘坐出租车到达宝鸡市联盟路时,他看已经到了宝鸡,于是让司机停车,随后便索要起钱来,遭到吴师傅拒绝,他便用匕首猛刺吴师傅左颈及面部,造成颈动脉破裂。
    / ~" G" q# E/ r, ~) T+ L  “的哥”吴师傅失血过多不幸死亡,胡某见状将匕首扔在离现场40米的隐蔽处,仓皇逃离。
    7 x" R) p+ t2 M: K  ■被抓时还穿着沾血的衣服
    / T4 @) [% W5 m6 |' T5 ^  案发后,宝鸡市公安局局长张安新高度重视,要求迅速破案。公安金台分局迅速成立由分局局长郭掌伟任组长的专案组,并抽调100余名精干警力展开侦破。/ B. v# E4 Z2 S% [" f" R# c# x! h
      警方转战宝鸡、西安等地,先后对1000余名出租车司机和上千名群众调查走访,并调集警力对辖区所有网吧、旅馆、医院和娱乐场所进行拉网式摸排。警方发现嫌疑人行凶后是乘坐出租车跑的,进而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和具体位置。% ~/ l/ L- I9 m  l6 |. \
      据专案组一成员袁小平介绍,10月29日下午3时,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在陇县的老家抓获时,他仍穿着作案时的那身衣服——沾着血迹的长袖上衣和裤子。
    & I! w- r2 i  @$ n$ i1 ~5 r  胡某被抓后情绪很不稳定,据警方介绍,他和父亲闹矛盾后曾欲自杀。
    + v$ l0 R: R% P  据嫌疑人胡某初步供述,27日凌晨2时许,行凶后他沿联盟北路逃窜,在联盟北路乘坐出租车逃窜到中山路,随后又打了一辆出租车想回陇县老家,被司机拒载后一直走到宝平路上才打上一辆出租车,跑回陇县温水镇的爷爷家躲避。
    7 f/ D/ D) r* V1 F7 q* e9 o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警方刑拘。/ \9 k8 p9 k6 x$ o9 f- Q. n
    hello
    回复 论坛版权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我们一直在努力
    设计、制作:[刘晓东]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社区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本站所发内容仅代表发贴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爱西外网微信二维码

    关于我们|无图|手机版|联系站长|爱西外网  |网站地图  

    GMT+8, 2026-9-19 13:24 , Processed in 0.116332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